房地产信托的风险主要来自于:第一、赔偿风险。《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当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擅自操作时,投资者所遭受的损失才由信托公司负责赔偿。也就是说,对于运营过程中发生的风险,信托公司不负责赔偿。第二、项目风险。单个
房地产信托的风险主要来自于:
第一、赔偿风险。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当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擅自操作时,投资者所遭受的损失才由信托公司负责赔偿。也就是说,对于运营过程中发生的风险,信托公司不负责赔偿。
第二、项目风险。
单个项目的风险往往难以进行评估预测,而信托公司在发行信托产品时又常常会有意无意地多介绍该项目的盈利前景,很少会揭示项目风险,如果投资者轻信信托公司的推介,不经过审慎决策,将可能面临许多潜在风险。
第三、操作风险。
信托公司的实际操作难度较大。我国的《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对资金信托计划有200份的限制,普通投资者一般资金在二三十万、三四十万,但由于房地产的融资额大,有的需要一两个亿的资金,有了200份的限制,单笔金额便会很大,给融资造成困难。信托计划“合同不超过200份、认购起点不低于5万元”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并不容易接受。
第四、自身风险。
房地产信托本身也存在不少缺陷,比如业务模式散乱,经营风险偏高,利润较低等在运营模式上,多数产品采取贷款形式,比较单一资金和产品仅限于信托凭证转让,流动性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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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房地产信托风险来源